日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自治区服务业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既在服务业普惠层面制定纾困扶持措施,又针对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和民航业等不同行业进行政策扶持。
从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来看,此次包含了减税、降费、减租、用好金融杠杆等一系列措施。
减税方面
继续执行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2022年在50%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的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确有困难纳税人缴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加大2022年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
降费方面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政策延续至2022年12月31日。
减租方面
减免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
用好金融杠杆方面
用好新疆地方法人银行降准释放资金,优先用于困难行业特别是服务业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贷款,推动实际贷款利率在前期降低基础上继续下行,继续推动减费让利;发挥好支持普惠性小微企业的市场化工具引导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余额增量的1%提供资金支持;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为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贷款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继续落实好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行和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下调;降低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收单机构同步降低对商户的收单服务费。
《政策措施》指出,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鼓励服务业行业采取多种手段开展促销活动。
这些服务行业如何精准扶持?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吸纳就业稳定市场主体的主渠道。日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自治区服务业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普惠性和行业性相结合,导向明确、针对性强、有效有力,回应服务业困难行业迫切需求,增强市场主体信心和发展活力,特别是针对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和民航业等行业特点进行精准扶持。
餐饮业
引导外卖平台下调餐饮商户服务费标准
《政策措施》提出,按照“应检尽检”原则,对餐饮业开展定期免费核酸检测。
鼓励有条件的地(州、市)对餐饮业、零售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
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降低相关餐饮企业经营成本。
实施缓缴失业保险费政策。餐饮业参保单位与社保经办机构签订协议,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加强金融机构与餐饮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共享。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有关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数据,提升风险定价能力,更多发放信用贷款。
落实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风险代偿和融资担保机构降费奖补政策。
扩大因疫情导致餐饮企业营业中断损失保险的覆盖面,提升理赔效率,提高对餐饮企业的保障程度。
引导市场主体新建社区老年食堂或建设社区助餐服务点,鼓励餐饮企业开发适合老人营养和口味的老年健康餐,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零售业
开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政策措施》提出,开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具体包括,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一个上行(农产品上行)”和“三个下沉(供应链下沉、物流配送下沉、商品和服务下沉)”。引导大型商超、连锁企业开拓市场,谋划商业网点布局,下沉地(州、市)。
组织实施2022年度农产品供应链体系项目建设。完善自治区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促进农产品流通企业发展。
鼓励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信用贷款。引导金融机构更多发放信用贷款,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对商务主管部门推荐的应急保供重点企业给予更多信贷支持,提供优惠利率。鼓励符合条件的零售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
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发生的中小微企业代偿款和保费进行补助补贴,支持融资担保机构为零售业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州、市)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资、提供融资担保费用补贴。
旅游业
增加旅游业有效信贷供给
《政策措施》提出,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维持80%的暂退比例,允许企业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2年12月31日。
建立重点旅游企业项目融资需求库。加大对自治区旅游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创新旅游业信贷产品,对重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增加信贷供给。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红色教育、会展活动等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等委托旅行社承接。
增加旅游业有效信贷供给。引导金融机构合理降低新发放贷款利率,探索为旅游业提供融资增信、风险分担、贴息奖补、应急周转等融资配套服务,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主动让利。
建立中小微旅游企业融资需求库。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旅游相关初创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主题民宿等个体工商户分类设计小额贷款支持业务,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旅游演艺等领域中小微企业普惠支持力度。
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民航业
免征2022年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
《政策措施》提出,暂停2022年铁路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1年;暂停2022年航空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1年。
免征2022年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
继续落实好城市公交行业运营车辆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城市和农村新能源公交车、新能源出租车继续给予购置补贴。
2022年按照自治区政策标准继续对城市公交车、农村客运班车给予运营补贴。
引导金融机构对信用等级高、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交通运输企业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继续对疆内支线航班给予运营补贴,落实民航发展基金,支持自治区民航基础设施建设。
来源:新疆网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