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新工信规〔2021〕3号),经企业申报、地州市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党组会审议等工作程序,拟认定新疆中石油管业工程有限公司“大容积玻璃钢油水气三相分离器”等20个产品为2024年自治区“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2023年4月23日至4月28日(5个工作日)。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新工信规〔2021〕3号),经企业申报、地州市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党组会审议等工作程序,拟认定新疆中石油管业工程有限公司“大容积玻璃钢油水气三相分离器”等20个产品为2024年自治区“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2023年4月23日至4月28日(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