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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方看点
01. 北京:小微企业招用未就业大学生享社保补贴
北京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近日下发通知,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小微企业招用本市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享社会保险补贴。
02. 辽宁省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
为缓解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压力,近日,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九部门印发通知,对承租国有房屋(包括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2022年3个月房屋租金;对处在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免除2022年6个月房屋租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含商场、市场摊床)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因疫情影响停产停业的,视停产停业时间给予房屋租金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市确定,省级财政将对各市给予一定比例支持。
03. 山东阶段性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中小微企业免申即享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医保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印发《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明确对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政策。
04. 内蒙古24条措施支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
为进一步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力度,促进其平稳健康发展,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自治区发改委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从持续减税降费、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强化综合保障三方面推出24条具体措施。
05. 云南昆明试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办法
日前印发的《昆明市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办法(试行)》,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进行规范,明确了职责分工,规范投诉受理、处理程序,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06. 福建泉州出台措施 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发支持
近日,泉州市工信局等8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发支持的若干措施》。《措施》共计13条,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