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核查管理办法》(新工信规〔2021〕7号)规定,现将自治区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享受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核查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此次核查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工作单位、职务、联系地址及电话等,并签署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6日至8月24日。 联系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软件服务业处) 联系电话:0991-4523526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 邮政编码:830000
附件:2022年度自治区享受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核查结果汇总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