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8日,克拉玛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在乌尔禾辖区企业食堂发现已达报废年限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情况,对克拉玛依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调查,发现该公司自2023年9月28日至2024年3月20日,持续对1198个已到达8年报废年限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违法充装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克拉玛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依法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液化气瓶进行收缴,并对当事人处以180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