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服务 > 常见问题解答
推荐图文
推荐法律服务
点击排行

标的物质量抗辩的采信风险

   日期:2025-05-30     来源:灞桥区司法局法律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    浏览:340    
核心提示:核心提示:载明的全部内容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法律建议,请保持独立的判断。

您好!欢迎关注新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我们为您提供如下信息或建议:

法院在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等纠纷处理中,企业之间经常发生质量问题的争议。司法实践中企业就质量问题提出的抗辩往往很难被最终采信。一方面,根据合同法及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质量异议应当在约定期间或合理期间提出,很多企业不及时提出质量异议,在货款或报酬诉讼中再行提出很可能已经超过期限,其异议不能成立。另一方面,即使未超过异议期间,很多时候鉴定程序也无法启动,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检材不存在,或者无法确定。因此,双方确认并保存样品或者在发现质量问题时及时固定质量争议,对于今后质量纠纷的妥善解决有积极的意义。

 
 
更多>同类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