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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修订主要涉及哪些内容?

   日期:2025-04-01     来源:东平县工商联    浏览:270    
核心提示:核心提示:载明的全部内容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法律建议,请保持独立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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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概括为以下几点: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

(2)股权、债权可以作价出资;

(3)股东会开会和表决可以采取电子通信方式;

(4)股东认缴、实缴出资额等信息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5)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股东需提前出资;

(6)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无需其他股东同意,书面通知即可;

(7)转让未实际出资的股权需要对受让人出资义务承担补充责任;

(8)董事会或者董事承担催缴股东出资的法定义务;

(9)股东拒不缴纳出资的,将丧失未缴纳出资的股权;

(10)失信被执行人(老赖)不得担任公司董、监、高;

(11)“执行董事的提法取消;

(12)公司规模小或股东人数较少的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1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限制放宽;

(14)增加简易注销和强制注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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