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服务 > 常见问题解答
推荐图文
推荐法律服务
点击排行

疫情期间,员工拒绝在家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不支付劳动报酬、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日期:2022-10-10     浏览:909    
核心提示:载明的全部内容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法律建议,请保持独立的判断。

您好!欢迎关注新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我们为您提供如下信息或建议:

可以的。疫情期间无法到用人单位处上班的,根据现行的政策,单位可以安排劳动者居家提供劳动。而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也即法律规定劳动报酬按劳分配,员工不提供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报酬,且用人单位还可以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更多>同类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