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法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监事会由权直接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有权依法代表公司向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