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自治区企业技术创新财政补助专项资金 项目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工业强基增效、转型升级,激发企业技术创新活力,集成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支持开展产学研合作和质量品牌提升,延伸产业链,完善创新链,培育优势特色产业。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坚持以“三新”理念为引领,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为主线,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突破重点优势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延伸产业链,完善创新链,推进工业强基增效和转型升级。突出抓好创新平台建设,引导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持续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强工业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培育,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技术、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及产业化;支持石油石化、煤化工、硅基、有色金属等资源密集型产业,纺织服装、农副产品深加工、电子产品、轻工产品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和葡萄酒、乳制品、马产业、民族医药等特色食品加工产业关键环节的研发。
(一)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
选择在攻克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转化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标准;积累储备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培养造就技术创新领军人才;建设发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基地较为突出的制造业创新中心进行支持。
(二)重点技术创新项目
1.支持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自主开展技术创新和行业基础性研究工作,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成效显著的项目。
2.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的研发项目。
3.支持在校企合作框架下共同开展关键共性技术联合攻关,实现关键领域技术突破和成果转化效益突出的项目。
4.支持通过技术创新提升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项目,
支持质量品牌建设项目,推动新技术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在质量过程控制中的应用,推动企业建立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基础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
二、支持方式
资金全部采用后补助形式给予支持。支持企业利用自有资金加大研发力度,鼓励企业通过多渠道融资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开发新产品、新技术。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和项目必须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水平达到区内领先水平及以上,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对关键技术突破、产业转型升级、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三)申报制造业创新中心项目需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意见》要求,重点支持2021年-2022年列入培育的创新中心;申报自主研发项目需符合国家、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或拥有发明专利的项目申报;产学研合作项目需要与高校、科研单位签订正式的合作合同(协议)。
(四)项目优先支持列入2020年和2021年度自治区技术创新项目指导计划的项目。
(五)项目实施期一般为二年,难度较大的一般不超过三年。对以往支持项目企业在实施期限内未完成或项目完成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验收的,不再安排新的资金支持。相关项目已获得过财政支持或通过其他渠道拟获得本年度财政资金支持的,不予支持。
(六)纯研究类项目(课题)、技术改造、基建、生产线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等项目不予支持。
(七)乌鲁木齐、昌吉州、伊犁州、喀什地区可申报5个项目,其他地州可申报3个项目。以往支持项目资金未拨付到企业,影响资金绩效评价的所在地州不得申报新项目。
四、申报材料
(一)2022年自治区重点技术创新财政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二)2022年自治区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附件材料;制造业创新中心须提供创新中心实施方案申报书、创新中心法人材料复印件;产学研合作项目须提供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协议书或合同。
(三)申报项目必须提供由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应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带条形码)。
(四)项目执行期内已投入的研发经费发票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用A4纸打印或复印,材料按顺序胶装。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附件1和2),报所在地、州、市工信局初审。
(二)各地、州、市工信局对申报企业上报材料审核后行文推荐,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光盘一份)及项目汇总表(附件3),于2022年4月10日前报自治区工信厅科技质量处(以收到日期为准),过期不予受理。
六、项目审核程序
各地、州、市要积极做好项目的筛选和申报工作,自治区工信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的项目,按规定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项目给予支持,由工信厅公示后下达补助资金计划。
附件:
1.2022年自治区重点技术创新财政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2.2022年自治区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3.自治区重点技术创新项目汇总表
附件1
自治区重点技术创新财政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单位:万元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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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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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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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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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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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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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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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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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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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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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
年度 |
销售收入 |
利税 |
资产负债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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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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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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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济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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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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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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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专项资金项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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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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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情况及编号 |
(列入技术创新指导计划或其他自治区科技项目计划文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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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制造业创新中心 □自主研发 □产学研合作专项 □质量提升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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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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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年限★ |
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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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 |
投资总额 (自筹+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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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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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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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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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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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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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新增效益★ |
销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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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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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汇/创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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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内容 及目标★ |
(限150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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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技术指标★ |
(不少于3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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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环保、增加就业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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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T年是指申报年度前一年。 2、项目新增效益是指项目完成后预计值。
3、“投资总额”、“已投资”不包括在项目用地范围内非生产性配套设施投资。
4、若项目列入专项资金,标示“★”的栏目内容将作为项目验收考核指标,请慎重填报。
5、投资总额=自筹资金+银行贷款,资金不留缺口。
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2022年自治区重点技术创新项目
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一、封面格式
2022年自治区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申请报告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申报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手 机:××××× 传 真:×××××
申报日期:××××年××月××日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 |
二、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
1.国外相关产品与技术发展的概况,其代表产品、技术和公司;
2.国内相关产品与技术现状,国内已取得的最新阶段成果和达到的技术水平;
3.该项目完成后市场需求前景、推广应用领域、达到的技术水平,以及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二)实施方案
1.技术特点、关键技术和关键工艺;
2.实施的具体内容和技术路线;
3.实施方式(自主开发、消化吸收、产学研合作);
4.项目进度与完成期限;
5.需要增加的主要研究试验设施、仪器设备等;项目建设形成的研究开发、实验验证等设施的主要作用与整体水平;企业现有支持配套条件;(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编写)
(三)技术经济指标
1.与现有产品、技术、装备的对比分析;
2.要达到的技术性能指标和参数;
3.采用的技术标准;
4.经济效益(形成生产能力、成本、市场销售额、利税、创汇、节汇);
5.社会效益(包括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
(四)项目资金及来源
1.项目总资金与年度资金预算;
2.资金使用范围和资金使用明细表;
3.资金筹措来源(自筹、银行贷款、其它)。
(五)申报单位财务状况
进行项目财务分析
(六)申报单位及协作单位概况与条件
1.申报单位以及参加协作的企业、研究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的概况;
2.各自承担的主要工作;
3.技术力量和人员结构;
(申报企业技术中心研发项目的,需提供研发团队成员信息表,内容包括姓名、职称、联系方式、在企业技术中心的任职时间及所任职务、在所申报项目中承担的研发任务,该表由各成员签字后,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盖公章。)
4.完成项目所具备的技术创新条件;
5.以往取得的重要科技成果。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在其他款项中不能说明的问题
(八)申报单位签章
1.申报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字;
2.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九)各地工信局、财政局审核意见并盖章
(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复印件(相应年度审计报告或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需带条码)
3.银行信用情况证明。
4.企业总经办或董事会关于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5.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协议书或合同原件(形式审查后退回)及复印件。(产学研联合开发专项提供)
6.在项目建设期内的研发支出、购买技术和研发设备发生的费用发票。(复印件)
7.项目申报企业出具的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8.当地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9.企业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