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 精神,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优质企业梯度培育管理 (试行)》 (兵工信企业(2023)52号),现组织开展2024年兵团“专精特新”中小企 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优质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二章第八条规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申请,省级中小企业 根据认定标准,组织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 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 申报方式
申报采取线上填报的方式,请企业通过线上系统报送 (http://zjtx.xjbtsme.gov.cn/
册见附件1,技术支持电话:0991-4692052),将申报所需材料按期上传。申报所需材料如
(一)承诺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 四 ) 精 细 化 指 标 :需 提 供 企 业 数 字 化 水 平 自 测 评 结 果 ( 通 过https://z
sc.org.cn/#/ReviewTool, 线上完成注册并进行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自评测)、省级以上 誉证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参与或制定的标准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创新能力指标:需提供知识产权证书(专利或者软件著作权证书)、研发机构
(证书、牌匾或者文件)等。
(六)近三年获得省级科技奖励前三或国家级科技奖励前五的证明材料、近两年新增
总额6000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
单的证明材料(如有,则需提供) 。
(七)属于特殊行业的企业需提供特殊行业许可证或相关准入证明。
三、 申报要求
(一)各师市工信局、兵团国资公司负责组织推荐和初核工作,要认真组织、严格把 将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推荐。
(二)各师市工信局、兵团国资公司于7月10日前完成线上审核和推荐工作,并将加盖 荐函和推荐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兵团工信局运行监测协调处(中小企业处)。
联系人:李艳丽 李 娜 谭 娟
电 话:0991-2896812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路36号
附件:1.兵团“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服务平台操作手册
2.兵团“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3.2024年兵团“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