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种空调配件加工用固定装置
成果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授权公告号: CN 215701169 U
授权公告日: 2022.02.01
申请号: 202122241413.7
申请日: 2021.09.16
专利权人: 李诗敏
地址: 510000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星路66号4栋1303房
发明人: 李诗敏
Int.Cl. B25B 11/00(2006.01)
权利要求书: 1页
说明书: 3页
附图: 3页
实用新型名称
一种空调配件加工用固定装置
摘要
本实用新型属于空调技术领域,尤其为一种空调配件加工用固定装置,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底部连接有支架,所述底座的顶部连接有固定机构,所述固定机构的顶部连接有第二液压缸,所述第二液压缸的顶部连接有第二液压杆,所述第二液压杆的顶部连接有第二滑槽,所述第二滑槽的一侧连接有第三电机,所述第三电机的输出端连接有第二丝杆,所述第二丝杆的表面连接有第三滑块,所述第三滑块的正面连接有第二电动推杆。通过固定机构的设置,启动第一电机转动使第一滑块在第一滑槽内左右移动,且第一液压缸控制第一液压杆伸缩使第二滑块在第一滑槽内左右移动,方便夹紧板对空调配件进行固定。
权利要求书
CN 215701169 U 1/1页
- 一种空调配件加工用固定装置,包括底座(1),所述底座(1)的底部连接有支架(2),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的顶部连接有固定机构,所述固定机构的顶部连接有第二液压缸(14),所述第二液压缸(14)的顶部连接有第二液压杆(15),所述第二液压杆(15)的顶部连接有第二滑槽(16),所述第二滑槽(16)的一侧连接有第三电机(17),所述第三电机(17)的输出端连接有第二丝杆(18),所述第二丝杆(18)的表面连接有第三滑块(19),所述第三滑块(19)的正面连接有第二电动推杆(20),所述第二电动推杆(20)的正面连接有加工装置本体(21)。
-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空调配件加工用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机构包括第一滑槽(3),所述第一滑槽(3)的一侧连接有第一电机(4),所述第一电机(4)的输出端连接有第一丝杆(5),所述第一丝杆(5)的表面连接有第一滑块(6),所述第一滑槽(3)的内壁连接有隔板(7),所述第一滑块(6)的正面连接有第一电动推杆(8),所述第一电动推杆(8)的正面连接有第二电机(9),所述第二电机(9)的输出端连接有夹紧板(10),所述第一滑槽(3)的内壁连接有第一液压缸(11),所述第一液压缸(11)的一端连接有第一液压杆(12),所述第一液压杆(12)的一端连接有第二滑块(13)。
-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空调配件加工用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滑块(6)通过螺纹与第一丝杆(5)活动连接,且第一滑块(6)通过第一丝杆(5)与第一滑槽(3)滑动连接。
-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空调配件加工用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电动推杆(8)设置有两个,且两个第一电动推杆(8)分别与第一滑块(6)和第二滑块(13)连接。
-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空调配件加工用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液压缸(11)通过螺栓与第一滑槽(3)的内壁连接,且第一液压杆(12)通过螺栓与第二滑块(13)连接。
-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空调配件加工用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液压缸(14)设置有两个,且两个第二液压缸(14)以第一滑槽(3)顶部的中轴线为对称轴相互对称。
-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空调配件加工用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滑块(19)通过螺纹与第二丝杆(18)活动连接,且第三滑块(19)通过第二丝杆(18)与第二滑槽(16)滑动连接。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空调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空调配件加工用固定装置。
背景技术
空调即空气调节器,是指用人工手段,对建筑或构筑物内环境空气的温度、湿度、流速等参数进行调节和控制的设备,一般包括冷源/热源设备,冷热介质输配系统,末端装置等几大部分和其他辅助设备,主要包括制冷主机、水泵、风机和管路系统,末端装置则负责利用输配来的冷热量,具体处理空气状态,使目标环境的空气参数达到一定的要求。然而,现有的一些固定装置在对空调配件加工固定时无法调节空调配件的加工面,需要人工进行调整,增加了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
实用新型内容
为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空调配件加工用固定装置,能够调节空调配件的加工面。
附图说明
图1-3 为本实用新型的完整结构示意图、内部结构图和剖面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描述,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空调配件加工用固定装置包括底座,底座的顶部设置有固定机构,通过电机控制滑块的运动,实现夹紧空调配件的功能以提高加工效率。
最后特别说明,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不对本实用新型进行限制,技术人员可以对前述实施例进行修改或替换,凡是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的修改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附图
图1, 图2, 图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