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种玻璃修复用注胶装置
成果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实用新型专利
授权公告号:CN 211436823 U
授权公告日:2020.09.08
申请号:201921707133.7
申请日:2019.10.12
专利权人:王涛
地址:635000 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七里乡 断桥村3组92号
发明人:王涛
Int.Cl.:
B05C 5/02(2006.01)
B05C 13/02(2006.01)
B05C 11/10(2006.01)
文件信息:
权利要求书 1页
说明书 3页
附图 3页
实用新型名称
一种玻璃修复用注胶装置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玻璃修复技术领域的一种玻璃修复用注胶装置,包括圆筒、上环筒、中环筒、下环筒和连接杆,圆筒设置有注胶组件,连接杆上设置有锁定组件。本实用新型通过加入圆筒、螺栓、锁定组件等,拧动螺栓上移,转动上环筒、中环筒、下环筒到合适的位置并用螺栓拧紧固定,针对玻璃裂缝的具体位置,拉动拉把,转动支撑块,使得吸盘固定在合适的位置,此时,松开拉把,插杆插接在通孔内并固定。该机构能进行适当调节,适用于玻璃边缘的固定,且操作方便;通过加入注胶组件,同时做到了抽真空与注胶功能,提高了玻璃裂缝的修复效率,省时省力,方便操作。
权利要求书
CN 211436823 U 1/1页
- 一种玻璃修复用注胶装置,包括圆筒(1),其特征在于:所述圆筒(1)的上部设置有螺纹,且圆筒(1)的底部固定有圆环板(2),所述螺纹上连接有螺母(6),且螺母(6)两侧对称固定有转把(7),所述圆筒(1)的中部依次转动连接有上环筒(3)、中环筒(4)和下环筒(5),且上环筒(3)、中环筒(4)和下环筒(5)的侧壁上均固定有连接杆(8);所述连接杆(8)的外侧设置有通孔(801),且通孔(801)上设置有锁定组件(9),所述锁定组件(9)包括拉把(10),拉把(10)的底部中心处固定有插杆(11),插杆(11)与通孔(801)对应连接,且插杆(11)上滑动连接有支撑块(13),支撑块(13)的底端固定有吸盘(14),所述拉把(10)的底部与支撑块(13)的顶部固定有弹簧(12),所述圆筒(1)内设置有注胶组件(15)。
-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玻璃修复用注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801)沿连接杆(8)的圆周方向均匀开设有多个,且连接杆(8)与支撑块(13)转动连接。
-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玻璃修复用注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注胶组件(15)包括与圆筒(1)内壁螺纹连接的注胶筒(16),所述注胶筒(16)的上部设置有锁紧螺钉(20),且注胶筒(16)的内部滑动连接有推块(19),推块(19)上固定有推筒(17),所述推筒(17)的顶端穿过注胶筒(16)的顶壁并伸出,其伸出端固定有握把(26),且推筒(17)的上部开设有进胶口(18),所述推筒(17)的底端穿过推块(19)并设置有密封组件(21),密封组件(21)的下方固定有支撑板(24),支撑板(24)的顶部固定有顶锥(25)。
-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玻璃修复用注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组件(21)包括对称设置的密封块(22),两个所述密封块(22)均转动连接在推筒(17)的侧壁上,且密封块(22)的底部对称固定有限位块(23)。
-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玻璃修复用注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注胶筒(16)的顶端开设有排气孔。
-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玻璃修复用注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注胶筒(16)的底端设置有橡胶罩(27)。
说明书
CN 211436823 U 1/3页
一种玻璃修复用注胶装置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玻璃修复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玻璃修复用注胶装置。
背景技术
玻璃是非晶无机非金属材料,一般是用多种无机矿物为主要原料,另外加入少量辅助原料制成的,它的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硅和其他氧化物。玻璃被广泛应用于建筑物,用来隔风透光,属于混合物,玻璃受到物件撞击容易出现划痕甚至裂缝,受损后的玻璃整体性能急剧下降,如果不进行更换或者修复,整块玻璃都会出现碎裂,具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现有技术中,玻璃修复装置中的底座大多为固定状态,由于底座中的三脚支架不能转动,固定在支架上的吸盘也不能转动,对一些玻璃边缘的裂缝修复,三脚支架很难保持稳定固定,在注胶过程中容易倾倒,使得修复效果不明显。
因此提出一种玻璃修复用注胶装置以解决上述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玻璃修复用注胶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圆筒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连接杆外端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注胶组件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A结构放大示意图。
以上公开的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只是用于帮助阐述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并没有详尽叙述所有的细节,也不限制该实用新型仅为的具体实施方式。显然,根据本说明书的内容,可作很多的修改和变化。本实用新型仅受权利要求书及其全部范围和等效物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