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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 实用新型专利
  • 授权公告号: CN 212702091 U
  • 授权公告日: 2021.03.16
  • 申请号: 202021250071.4
  • 申请日: 2020.06.30
  • 专利权人: 李海燕
  • 地址: 510000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蜜友二街2号1805房
  • 发明人: 李海燕

国际专利分类 (Int.Cl.)

  • B02C 1/14 (2006.01)
  • B02C 23/00 (2006.01)

权利要求书: 1页

说明书: 4页

附图: 2页

实用新型名称

一种调味品用捣碎装置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调味品用捣碎装置,涉及到调味品领域,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顶侧 固定安装有支撑台,支撑台的顶侧固定安装有旋转电机,旋转电机的输出轴通过联轴器固定安装 有动转盘,动转盘的一侧固定安装有连接圆柱,连接圆柱一端转动套接有第一连接杆,第一连接 杆的底端转动安装有第二连接杆。本实用新型通过旋转电机带动捣碎柱上下移动进行捣碎,不再 需要人工进行捣碎,节约了大量的时间,同时在捣碎的过程中人们可以从事其他工作,在进行 捣碎的过程中,敲击杆的敲击会振动捣料筒,进而使得捣料筒内的调料可以混合均匀,从而调料 可以被充分捣碎,不再需要人工搅拌挤向一边的调料,减轻了人们的工作负担。

权利要求书

CN 212702091 U 1/1页

  1. 一种调味品用捣碎装置,包括底座(1),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的顶侧固定安装有支撑台(2),支撑台(2)的顶侧固定安装有旋转电机(3),旋转电机(3)的输出轴通过联轴器固定安装有动转盘(4),动转盘(4)的一侧固定安装有连接圆柱(5),连接圆柱(5)一端转动套接有第一连接杆(6),第一连接杆(6)的底端转动安装有第二连接杆(7),第二连接杆(7)的底端固定安装有捣碎柱(8),底座(1)的顶侧固定安装有放置环(9),放置环(9)内活动安装有捣料筒(10),放置环(9)的一侧均匀开设有多个螺纹孔,多个螺纹孔内均螺纹安装有固定螺栓,多个固定螺栓相互靠近的一侧均与捣料筒(10)相接触,捣料筒(10)与捣碎柱(8)的位置相对应。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调味品用捣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台(2)的一侧固定安装有第一限位板(11),第一限位板(11)的顶侧开设有第一限位孔,第二连接杆(7)的底侧贯穿第一限位孔。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调味品用捣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的顶侧固定安装有固定板(12),固定板(12)的一侧固定安装有转轴,转轴的一端转动安装有从转盘(13)。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调味品用捣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动转盘(4)和从转盘(13)上活动安装有同一个传动带(14),从转盘(13)的一侧固定安装有阻挡圆柱(15)。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调味品用捣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的顶侧固定安装有第二限位板(16),第二限位板(16)靠近捣料筒(10)的一侧开设有第二限位孔,第二限位孔内活动安装有敲击杆(17),敲击杆(17)的两侧均延伸至第二限位孔外,敲击杆(17)与阻挡圆柱(15)不在同一垂直位置。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调味品用捣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敲击杆(17)的一侧延伸至第二限位孔外并与捣料筒(10)的一侧相接触,敲击杆(17)的另一侧延伸至第二限位孔外并固定安装有阻挡板(18),阻挡板(18)与阻挡圆柱(15)的位置相对应。
  7.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调味品用捣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限位板(16)的一侧固定安装有复位弹簧(19)的一端,复位弹簧(19)的另一端固定安装在阻挡板(18)的一侧上。

说明书

CN 212702091 U 1/4页

一种调味品用捣碎装置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调味品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调味品用捣碎装置。

背景技术

调味品的主要功能是增进菜品质量,满足消费者的感官需要,从而刺激食欲,增进人体健康,在使用部分调味品时,需要预先进行捣碎处理。

在实际生活中,大多都是采用人工使用捣料杆的方式将调味品捣成粉末,在捣碎的过程中无法同时进行其他工作,并且当捣碎的调味品较多时,需要花费的时间较长,同时在每次捣料时,捣料杆会将捣料筒内的调味品挤向一边,此时需要人们搅拌捣料筒内的调味品,使得调味品混合均匀,这样增加了人们的工作负担,因此我们公开了一种调味品用捣碎装置来满足人们需求。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调味品用捣碎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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