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种钢筋弯箍机的矫直装置
成果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实用新型专利
授权公告号 CN 213701575 U
授权公告日 2021.07.16
申请号 202022658045.1
申请日 2020.11.17
专利权人 南京磊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210000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尧化街道天林建材市场三厅负一楼8-9号
发明人 吴宝瑕 吴凤彬
专利代理机构 南昌贤达专利代理事务所 (普通合伙) 36136
代理人 金一娴
Int.Cl. B21F 1/02(2006.01)
权利要求书1页 说明书3页 附图2页
实用新型名称
一种钢筋弯箍机的矫直装置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弯箍机技术领域,且公开了一种钢筋弯箍机的矫直装置,解决了目前矫直装置不能根据不同直径钢筋快速调节矫直轮之间的间隙,以及钢筋易跳脱出矫直轮的问题,其包括底板,所述底板上端中部连接有底座,底座上端后侧连接有固定板。本实用新型,钢筋位于第一矫直轮和第二矫直轮之间的间隙内,通过转动调节螺杆带动活动板运动,进而使得第一矫直轮和第二矫直轮之间的间隙得到调节,从而能够适用于不同直径钢筋进行矫直,且结构简单,调节方便快速;通过承托机构的设置,转动手柄带动螺纹杆转动,使得U型架带动压辊向下运动,进而将钢筋压紧于托辊上,起到衬托的作用,同时能够使得钢筋在矫直过程中不易跳脱。
权利要求书
CN 213701575 U 1/1页
- 一种钢筋弯箍机的矫直装置,包括底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上端中部连接有底座(2),底座(2)上端后侧连接有固定板(3),固定板(3)上端连接有第一矫直轮(4),固定板(3)前侧通过弹簧(5)连接有活动板(6),活动板(6)两侧与固定板(3)之间连接有调节螺杆(7),活动板(6)上端均匀连接有第二矫直轮(8),底板(1)上端相对于底座(2)两侧均连接有承托机构(9),承托机构(9)包括第一L型板(901),第一L型板(901)一侧连接有第二L型板(902),第一L型板(901)和第二L型板(902)顶端连接有横板(903),第一L型板(901)和第二L型板(902)内侧下部之间转动连接有托辊(904),托辊(904)上方相对于第一L型板(901)和第二L型板(902)一侧均开设有滑槽(905),横板(903)上端中部贯穿连接有螺纹杆(906),螺纹杆(906)上端连接手柄(907),螺纹杆(906)下端活动连接有U型架(908),U型架(908)内侧转动连接有压辊(909),U型架(908)两侧均连接有导杆(910),导杆(910)位于滑槽(905)内滑动连接。
-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钢筋弯箍机的矫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矫直轮(4)数量为五个,第二矫直轮(8)数量为四个,第一矫直轮(4)和第二矫直轮(8)之间交错对应。
-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钢筋弯箍机的矫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弹簧(5)两端对应固定板(3)和活动板(6)处分别开设有第一弹簧槽和第二弹簧槽。
-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钢筋弯箍机的矫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2)截面呈L型结构设置。
-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钢筋弯箍机的矫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托辊(904)中部呈弧形结构设置。
-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钢筋弯箍机的矫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螺杆(7)头部和手柄(907)外端均开设有防滑纹。
-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钢筋弯箍机的矫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L型板(901)和第二L型板(902)均通过螺栓与底板(1)固定连接,且第一L型板(901)和第二L型板(902)对应螺栓连接处开设有固定孔(10)。
说明书
CN 213701575 U 1/3页
一种钢筋弯箍机的矫直装置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弯箍机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钢筋弯箍机的矫直装置。
背景技术
弯箍机是对钢筋作业的一种加工工具,弯箍机是弯曲机的一种延深,能更好的加工成规定的角度,模型,在使用时,钢筋一般需要在弯箍机上端的矫直机构内穿过进行矫直,然后穿过折弯机构弯曲成型。
现有的矫直装置一般是将钢筋穿过矫直轮之间的间隙,在牵引力作用下拉动钢筋进行矫直,由于钢筋直径不同,在对不同直径钢筋矫直时,现有装置不能快速调节矫直轮之间的间隙,另外,钢筋在拉动矫直时由于摆动力较大,易导致钢筋跳脱处矫直轮,影响装置使用。
发明内容
针对上述情况,为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钢筋弯箍机的矫直装置,有效的解决了目前矫直装置不能根据不同直径钢筋快速调节矫直轮之间的间隙,以及钢筋易跳脱出矫直轮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钢筋弯箍机的矫直装置,包括底板,所述底板上端中部连接有底座,底座上端后侧连接有固定板,固定板上端连接有第一矫直轮,固定板前侧通过弹簧连接有活动板,活动板两侧与固定板之间连接有调节螺杆,活动板上端均匀连接有第二矫直轮,底板上端相对于底座两侧均连接有承托机构,承托机构包括第一L型板,第一L型板一侧连接有第二L型板,第一L型板和第二L型板顶端连接有横板,第一L型板和第二L型板内侧下部之间转动连接有托辊,托辊上方相对于第一L型板和第二L型板一侧均开设有滑槽,横板上端中部贯穿连接有螺纹杆,螺纹杆上端连接手柄,螺纹杆下端活动连接有U型架,U型架内侧转动连接有压辊,U型架两侧均连接有导杆,导杆位于滑槽内滑动连接。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附图中:
-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 图2为本实用新型弹簧的连接结构示意图;
- 图3为本实用新型承托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板;2、底座;3、固定板;4、第一矫直轮;5、弹簧;6、活动板;7、调节螺杆;8、第二矫直轮;9、承托机构;901、第一L型板;902、第二L型板;903、横板;904、托辊;905、滑槽;906、螺纹杆;907、手柄;908、U型架;909、压辊;910、导杆;10、固定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一,由图1、图2和图3给出,本实用新型包括底板1,底板1上端中部连接有底座2,底座2上端后侧连接有固定板3,固定板3上端连接有第一矫直轮4,固定板3前侧通过弹簧5连接有活动板6,活动板6两侧与固定板3之间连接有调节螺杆7,活动板6上端均匀连接有第二矫直轮8,底板1上端相对于底座2两侧均连接有承托机构9,承托机构9包括第一L型板901,第一L型板901一侧连接有第二L型板902,第一L型板901和第二L型板902顶端连接有横板903,第一L型板901和第二L型板902内侧下部之间转动连接有托辊904,托辊904上方相对于第一L型板901和第二L型板902一侧均开设有滑槽905,横板903上端中部贯穿连接有螺纹杆906,螺纹杆906上端连接手柄907,螺纹杆906下端活动连接有U型架908,U型架908内侧转动连接有压辊909,U型架908两侧均连接有导杆910,导杆910位于滑槽905内滑动连接。
实施例二,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第一矫直轮4数量为五个,第二矫直轮8数量为四个,第一矫直轮4和第二矫直轮8之间交错对应,便于将钢筋夹持于第一矫直轮4和第二矫直轮8之间。
实施例三,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弹簧5两端对应固定板3和活动板6处分别开设有第一弹簧槽和第二弹簧槽,方便将弹簧5安装,且能够避免弹簧5跳脱。
实施例四,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底座2截面呈L型结构设置,方便调节螺杆7头部在转动时不受阻碍。
实施例五,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托辊904中部呈弧形结构设置,便于将钢筋置于上端限位。
实施例六,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调节螺杆7头部和手柄907外端均开设有防滑纹,能够增大与手部之间的摩擦力,方便转动。
实施例七,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第一L型板901和第二L型板902均通过螺栓与底板1固定连接,且第一L型板901和第二L型板902对应螺栓连接处开设有固定孔10。
工作原理
在使用时,将钢筋穿过一侧的承托机构9,然后穿过第一矫直轮4和第二矫直轮8之间的间隙内,再穿过另一侧的承托机构9后与弯箍机的牵引机构连接,进而为装置提供牵引力,钢筋穿过两侧的承托机构9,使其位于下部的托辊904上,然后转动手柄907带动螺纹杆906转动,使得U型架908带动压辊909向下运动,进而将钢筋压紧于托辊904上,另外,钢筋穿过第一矫直轮4和第二矫直轮8之间的间隙时,根据钢筋的直径大小,通过转动调节螺杆7,使得活动板6运动,调节活动板6与固定板3之间的位置,进而使得第一矫直轮4和第二矫直轮8之间的间隙得到调节,以适用于不同直径钢筋,当装置调节后,通过牵引机构拉动钢筋,在第一矫直轮4和第二矫直轮8交错状态下进行挤压,使得钢筋被矫直。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