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盖有军报道)11月11日,在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冬游天山别样暖”冰雪旅游新闻发布会上,昌吉州向社会发布了《推进文旅融合提质行动奖补办法》(以下简称“奖补办法”)。

11月11日,在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冬游天山别样暖”冰雪旅游新闻发布会上,昌吉州向社会发布了《推进文旅融合提质行动奖补办法》。图为发布会现场。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盖有军摄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亚武介绍,“奖补办法”依据《自治区加快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并结合昌吉州实际制定。奖补内容包括旅客引流、景区景点及旅游配套服务建设和提升、旅游精品线路打造、旅游商品营销、文旅产业宣传和智慧旅游建设等方面。
在引客入昌方面,“奖补办法”确定了3种奖补类型。一是旅游专列(含专厢)团队奖励。组织疆外团队游客抵疆后首站入昌,入住昌吉州内星级旅游饭店,行程含天山天池+江布拉克+北庭故城,单批次人数300人以上,住宿过夜不少于三晚(含抵疆首晚),每团最高奖励6万元。二是旅游包机(含切位)团队奖励。组织疆外团队游客抵达江布拉克机场,入住昌吉州内星级旅游饭店,行程含江布拉克+北庭故城+天山天池,单批次人数满150人,住宿过夜不少于三晚(含抵疆首晚),每团最高奖励5万元。超过10团次的,一次性奖励同等价值5万元的A级景区门票和旅游纪念品。三是大团游奖励。组织昌吉州外单批次团队游客满100人(自驾游车队满30辆),跨县市游览州级精品线路之一,入住昌吉州内星级旅游饭店,每团最高奖励2万元。
在景区景点及旅游配套服务建设和提升方面,昌吉州对确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滑雪旅游度假地),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奖励50万元和20万元。对创建为国家5A级景区、五星级饭店、5S级滑雪场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奖励300万元;对创建为国家4A级景区、4S级滑雪场、四星级饭店(星级温泉)、4C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奖励50万元;对创建为国家3A级景区、3S级滑雪场、三星级饭店(星级温泉)、3C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奖励20万元。对评定为国家甲级、乙级、丙级旅游民宿,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奖励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对评定为自治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农家乐,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奖励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对命名为自治区级“旅游+”示范基地(景区)、自治州级“旅游+”示范点,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奖励10万元和5万元。
在旅游精品线路打造方面,对认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精品旅游线路,分别给予主体组团旅行社(研学机构)一次性最高奖励8万元和3万元。
在旅游商品营销方面,对在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游休闲街区开设“昌吉好礼”旗舰店,前三年运营期内,每年给予一次性最高补助5万元。
在文旅产业宣传方面,“奖补办法”规定,对新媒体宣传推广昌吉州文旅资源,达到100万次浏览量和5000次点赞量以上的营销短视频、10万次浏览量和5000次点赞量以上的营销推文,每条(篇)给予一次性最高奖励价值1万元的奖品。
在智慧旅游建设方面,“奖补办法”规定,对加快智慧旅游建设,启用线上预约、数据共享、智能导游、智慧停车等,且年游客接待量增幅达30%以上的景区,给予一次性最高50万元基础设施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