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财政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8.74亿元,其中下达至南疆四地州5.59亿元,占资金总量的63.9%,资金支持我区12个地(州、市)64个县(市、区)实施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以工代赈资金要求各地优先吸纳农村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群众等参与项目建设,并适当开展技能培训,提高群众就业稳岗技能水平,合理确定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标准,尽可能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带动当地群众就近就业增收,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近日,自治区财政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8.74亿元,其中下达至南疆四地州5.59亿元,占资金总量的63.9%,资金支持我区12个地(州、市)64个县(市、区)实施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以工代赈资金要求各地优先吸纳农村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群众等参与项目建设,并适当开展技能培训,提高群众就业稳岗技能水平,合理确定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标准,尽可能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带动当地群众就近就业增收,激发群众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