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近年来,乌鲁木齐市财政局牢固树立“财政+”理念,紧紧抓住企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鼓励引导作用,创新机制统筹资源,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价格优惠等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持续推进财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及时更新减税降费政策专栏,强化涉企收费监管,动态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为民营企业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全力推进拖欠款化解,实现工信平台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清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让企业放心投资、专心经营、安心发展。
二是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安排“小升规”专项奖补资金0.04亿元重点扶持一批市场前景好、成长性高、带动作用强的工业企业,支持重点产业强链补链延链,推动工业提质扩量增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引导、投资带动、信贷激励作用,争取上级专项资金0.19亿元支持中小企业,加快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提升核心竞争力,助力特色优势产业可持续发展;争取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1.08亿元支持外贸企业优化贸易与产品结构,主动开拓国际市场,鼓励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引进来走出去。
三是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提升民营企业创新能力。积极推行“揭榜挂帅”、“赛马制”新型科研组织模式,推动民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协同攻克重点行业和产业领域“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难题;设立0.6亿元“两区”科技专项资金,支持打造高质量发展示范引领区;设立0.08亿元“红山科创英才”专项资金,实施人才项目42项,支持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创新链人才链融合。截至11月底,全市投入科技资金2.6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