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喀什地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根据农业发展和农户需求,不断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服务能力,扎实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有效助力乡村振兴。
一、优化保障机制,提升保险服务能力
一是加强对农业保险工作组织保障,按照公开透明原则,以服务能力、群众满意度为基本导向和前提,择优确定县域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承保机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保额、费率、承保区域划分等内容。二是农业农村、财政、林草、畜牧兽医、金融监管部门等各部门统筹协同推动农业保险工作,对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不断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三是组织乡镇、保险经办机构充分利用各种载体、走村入户加大农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重点于春耕、秋种、季节性灾害前大力开展政策宣传,宣传内容通俗易懂、清晰明了,增强农户投保意识,提高投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优化创新机制,提升保险保障水平
一是聚焦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2024年在5个县成功推广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同传统的物化成本保险保障水平相比,在覆盖种子、化肥、地膜等物化成本的基础上增加了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等农业生产总成本,有效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稳定种粮农户收益。二是聚焦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推广实施新梅、石榴、桃子、无花果、樱桃、榅桲6个林果品种保险,显著提升保障范围,比照中央财政支持农业保险补贴比例,地县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对保费进行80%补贴。
三、优化投入机制,提升资金使用效应
一是坚持农业保险惠农支农政策导向,持续加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投入力度,2024年共计下达4亿元保费补贴资金用于支持农业保险发展,各级财政承担80%保费补贴,农户承担20%保费。二是加强资金监管,认真按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开展资金拨付、绩效评价等管理工作,不定期组织统计保费补贴拨付情况,对形成拖欠的县市,及时监督其足额拨付补贴资金至承保机构。三是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引领撬动作用,2024年共计引导各承保机构向广大种植、养殖农户提供约100亿元农业生产风险保障,总保费5.1亿元,其中:各级财政补贴4.08亿元,有效分散化解农业生产风险,以高质量农业保险服务乡村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