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下达我市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3770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3104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2624万元、欠发达国有农牧场巩固提升任务106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和推进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此次下达的资金拟在各区(县)实施85个项目。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衔接资金的使用方向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主要用于支持脱贫地区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同时,通过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等方式,提升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的内生发展动力。二是支持产业发展。资金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通过谋划实施一批市场前景好、带动增收能力强的特色产业,推动产业提档升级。三是改善农村基础设施。资金用于支持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如农村供水设施、灌溉设施、进村入户道路等,稳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与此同时,资金还支持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包括农村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整治等,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等部门,持续强化衔接资金使用管理。一是强化项目谋划,持续提高入库项目质量。加强与行业部门的沟通对接,强化行业部门审核把关,加大项目前期论证和可研力度,严格项目入库论证,切实提高项目入库质量。二是强化项目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支出保障。及时跟进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进度,及时解决影响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进度的问题症结,确保衔接资金支付进度达到国家和自治区的考核要求。三是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全面落实衔接资金绩效管理要求,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强化绩效目标审核,做好绩效运行监控,扎实开展绩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运用,突出资金使用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