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起,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扩大担保业务规模,构建风险分担机制,聚力引导金融资源支小支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与新疆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的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再担保政策作用,自治区财政对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通过新疆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收取的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再担保费给予补贴。
截至2024年末,新疆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再担保业务在保余额68亿元,全年共向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缴纳再担保费425.07万元。根据政策规定,近日,自治区财政厅向新疆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拨付了2024年再担保费补贴资金425.07万元,支持新疆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职能作用,让利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引导担保机构稳步扩大担保业务规模,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增信支持,更好助企纾困、服务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