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根据《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规定,“中国名牌”被废止;2014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
新《商标法》规定“中国驰名商标”禁止用于一切宣传;2015年9月1日起执行的新《广告法》对企业宣传用语进行严格规定及限制,
特别是不能使用极限用词。2017年6月著名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叫停,2018年12月新疆名牌被停止,随着“中国名牌”
中国驰名商标”、“新疆著名商标”、“新疆名牌”的先后停(禁)用,依据国家标准认证的“中国企业星级品牌”认证取而代之,成为
企业扩大宣传的全新“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