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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日期:2024-06-25     来源: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浏览:660    
核心提示:规范深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中央专项资金管理,最大化财政资金引领带动作用,统筹各类资源优化供给,降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
 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文件要求,规范深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中央专项资金管理,最大化财政资金引领带动作用,统筹各类资源优化供给,降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起草了《深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7月17日18:00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6009号绿景NEO大厦B栋10层1016室,联系电话:0755-82975806(邮编51804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haiyh@zxqyj.sz.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4年6月14日

  相关附件:

  附件:深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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