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优化领导机制。将全州八县(市)政府纳入临夏回族自治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善制度设计,优化全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建立州县(市)联动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将“双公示”信息报送情况纳入部门和县市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考核指标进行考核,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
二是抓实“3个1”名单。指导各单位分别建立本单位“双公示”工作制度,并确定一个分管领导、安排一个负责科室、指派一个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双公示”工作,做到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到人,任务落实到位。
三是坚持“4个1”提醒。通过“一日一提醒、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评估”制度,安排专人每日对上报的不合规数据、迟报情况进行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影响全州“双公示”工作质效的单位及时进行通报。通过提醒、通报、评估倒逼工作落实,持续做到“双公示”数据无错报、无迟报、无漏报、无瞒报,确保全州数据质量和上报及时性,切实将“双公示”信息录入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推行“六步报送法”。严格按照“梳理报送清单、归集数据、填报数据、错误(待确认)数据修改(确认)、每周数据梳理、自检自查”的工作步骤开展“双公示”工作,做到“双公示”数据标准化报送。
五是落实“一线工作法”。成立“双公示”数据提升工作组,亲自对在“双公示”工作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开展一对一走访,梳理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和改进措施,内外齐抓共管全面提升全州“双公示”数据报送质量,强化数据报送规范。
临夏回族自治州通过优化机制和精准报送,“双公示”数据质量得到全面提升。截至2023年11月底,全州“双公示”信用信息上报率由2022年的93.24%提升至100%,合规率由2022年的92.14%提升至100%,迟报率下降至0.03%。一年来,未出现涉及相关信用主体“双公示”信息有效异议和异议信息协同处理超期情况。(张新新、王恒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