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营造守信得益、失信惩戒、诚信自律的社会环境,市社保中心不断推进社保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将用人单位瞒报、漏报缴费人数,少报缴费基数,恶意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服刑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瞒报、迟报死亡信息等行为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列为社会保险重点稽核检查对象,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一是大力推行社会保险信息化经办模式,把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作为领取待遇的必要途径,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我的宁夏”“掌上12333”进行自主认证,对逾期未认证人员暂停待遇发放,确保基金安全。二是建立信息共享工作机制,与市公安、民政、卫健、法院等定期共享待遇领取人员死亡、服刑信息及缴费人员判刑信息等,让不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不享受,不符合缴费条件的人员不缴纳。三是严格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实行“初审、复审、审批”三级管理工作机制,对每一笔社保待遇的支出都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四是强化内部审计稽核,不定期对待遇发放情况进行抽查。五是加强社会监督,对欺诈骗保案件通过微信、报纸、海报等进行曝光,使骗保违法的理念深入人心,对不法行为产生震慑效应。截止目前,共追回冒领养老金93人43万元;暂停服刑人员缴费16人,调整受处分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4人。
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同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对失信企业及相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让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社保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以创建“信用社保”为目标,建机制,强基础,补短板,着力推进社保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强化信息共享。按照“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的总体要求,建立起了覆盖县、乡镇、社区三级的社会保险业务系统网络,实现了信息资源高度共享和业务经办全程信息化。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政务服务网将公共服务事项等信用信息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推动信息共享,拓展信息应用。
强化社保稽核。依托各类业务信息系统,建立了以数据比对分析为重点的日常稽核、以核查缴费人数、基数为重点的专项稽核和以社会监督为主体的举报稽核相结合的社保稽核工作机制。近三年来,累计督促96户参保单位补缴社会保险欠费232万元。
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络等媒介,进一步扩大社保政策和信用知识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社会保险工作,共同推进社保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强化失信惩戒。建立社保、民政、公安、司法、卫健等部门数据共享机制,通过数据对比和信息协同,积极开展死亡冒领、重复领取待遇专项整治和社保基金风险防控专项检查,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双公示”制度和失业保险动态监测制度,三年来累计追缴多领、冒领社保待遇42人次32.6万元。强化民生保障。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为抓手,全力推进社会保险全民覆盖工程,全县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2.38万人、0.92万人、1.37万人,先后将1655名被征地农民和4280名工程项目从业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管理范围,累计为2.18万名贫困人口代缴养老保险费331万元,广大城乡居民和困难群众对社会保险的认知度和满意度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