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信用培育力度。在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基础上,建设江西省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科学界定信用档案组成内容、保存期限和管理要求,加强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信用建设;深入挖掘经营主体信用属性,建立江西省经营主体标签体系,全景展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对经营主体进行精细化画像,加快构建江西省信用监管标准体系,分步骤、分领域推动信用监管江西省地方标准建设。
加快信用环境塑造。开展经营主体诚信教育,开展信用监管法规、信用标准和信用建设知识培训,特别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涉及经营主体信用建设内容的培训,提高经营主体诚信意识和依规办事能力。
优化信用服务举措。深入开展年报“服务年”“质量年”“规范年”活动,推动与税务部门“多报合一”改革,推进年报智慧填报;扩大信用修复范围,开展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的修复,为经营主体恢复信用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同时,扩大信用手段、信用信息的应用场景,推动江西省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于行政审批、政府采购、享受扶持政策、评优评先等不同领域;加强与金融机构及有关部门的信用信息共享合作,鼓励开发“个信贷”等守信激励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