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工信局和志愿服务专门服务机构、工作站、专家: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厅联企业〔2020〕12号)精神和自治区工信厅、民政厅《关于印发<开展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工信企业〔2020〕10号)要求,决定启动2023年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专家招募和初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手册》推荐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填写志愿服务工作站、专家申请表报至当地工信局审核,申请材料要重点说明为中小企业服务能力、经验和成果。
二、本次招募工作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30日,志愿服务工作推进小组对申请单位和申请人提交的资料集中审核,并对申报志愿服务工作站的机构进行走访调研,对审核合格的按照《开展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规定,由自治区工信厅和自治区民政厅进行联合认定并发通知公告,无异议后纳入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资源库和专家库。
三、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和专家要积极参加“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和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精准的政策宣传解读、咨询、培训和技术等服务。志愿服务成果和数据要通过“中国志愿服务网”及时报送。
四、对各地州市专门服务机构本年度志愿服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包括:资金使用方向和拨付程序。
五、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和专家要规范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准确使用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和专家名称,禁止在志愿服务中向企业收费。对半年未开展活动、未报送数据的予以提醒,连续两年服务未达标、服务成果未报送的将取消工作站和专家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申请表
2.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申请表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手册
新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志愿服务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
(自治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代章)
2023年8月5日
联系人:李志超 邮 箱:552830645@qq.com
电 话:0991-4583305 手机:17799101889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厅联企业〔2020〕12号)精神和自治区工信厅、民政厅《关于印发<开展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工信企业〔2020〕10号)要求,决定启动2023年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专家招募和初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手册》推荐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填写志愿服务工作站、专家申请表报至当地工信局审核,申请材料要重点说明为中小企业服务能力、经验和成果。
二、本次招募工作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30日,志愿服务工作推进小组对申请单位和申请人提交的资料集中审核,并对申报志愿服务工作站的机构进行走访调研,对审核合格的按照《开展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规定,由自治区工信厅和自治区民政厅进行联合认定并发通知公告,无异议后纳入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资源库和专家库。
三、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和专家要积极参加“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和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精准的政策宣传解读、咨询、培训和技术等服务。志愿服务成果和数据要通过“中国志愿服务网”及时报送。
四、对各地州市专门服务机构本年度志愿服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包括:资金使用方向和拨付程序。
五、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和专家要规范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准确使用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和专家名称,禁止在志愿服务中向企业收费。对半年未开展活动、未报送数据的予以提醒,连续两年服务未达标、服务成果未报送的将取消工作站和专家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申请表
2.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申请表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手册
新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志愿服务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
(自治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代章)
2023年8月5日
联系人:李志超 邮 箱:552830645@qq.com
电 话:0991-4583305 手机:17799101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