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做好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志愿服务工作,根据《开展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新工信企业〔2020〕10号),经各地(州、市)工信部门推荐,自治区工信厅、民政厅相关责任处室(部门)实地走访、联合评审等工作流程,确定了第三批自治区开展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志愿服务工作站和志愿服务专家,现通知如下:
同意授予上海兰迪(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等24家单位为自治区开展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志愿服务工作站、孙小璐等51人为自治区开展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志愿服务专家。
各级工信部门、民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加强开展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统筹管理,指导、监督志愿服务工作站、志愿服务专家规范有序开展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系列活动,为促进自治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民政厅
2023年11月30日
